地邮协作工作写入黑龙江政府规章
日期:2026-10-09
来源: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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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《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推动地邮协作工作在黑龙江省落地落实,为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、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《规定》提出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地名命名、地名标志设置的管理,将乡村地名建设成果应用于寄递物流等方面,促进乡村振兴。此项安排是推进乡村地名工作与邮政快递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,充分发挥“乡村著名”行动与“快递进村”叠加效应,加快地邮协同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。
下一步,黑龙江局将深化与民政部门常态化协同联动,持续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,提升末端服务质效,深化乡村邮路信息采集应用,协同做好地名标志管护,推动“地名+邮政快递”利农惠农服务,充分利用快递员走街串巷、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,推动地名文化进村入户,为助力龙江乡村全面振兴贡献邮政快递力量。(通讯员:姜雨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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